唐山公租房新政:三类家庭可申请,看看你符合吗?

2026-04-12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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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

对市本级(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

公租房保障有关政策优化调整

申请条件

公租房保障基于家庭来进行申请,申请的家庭是由已婚的男性与女性以及他们未婚的子女共同构成的家庭,申请归属同一家庭的成员彼此之间应当具备法定的赡养关系或者扶养关系又或者抚养关系,公租房保障划分成为四个不同的类别,申请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分别是如下这些:

一类保障家庭

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

2.家庭不存在住房,或者当下拥有住房,各那住房总的建筑面积是在35平方米以下,或者当下拥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是在15平方米以下,并且总的建筑面积是在50平方米以下。

3.经民政部门核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4.离异3年以上或者丧偶人员、35周岁以上未婚人员按家庭对待。

二类保障家庭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城镇常住户籍且满3年;

2.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下,或者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3.家庭,其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处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所公布的二类收入标准之下,并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4.离异3年以上或者丧偶人员、35周岁以上未婚人员按家庭对待。

三类保障家庭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

1.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城镇常住户籍且满3年;

2.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下,或者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3.家庭,其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处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所公布的三类收入标准之下,并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4.离异3年以上或者丧偶人员、35周岁以上未婚人员按家庭对待。

四类保障家庭

新就业职工构成的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收入群体里的住房困难家庭,于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所形成的住房困难家庭。

1.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家庭里面的成员之中,起码得有一个人有着路南区的城镇常住户籍,或者要拥有路北区的城镇常住户籍,又或是具备高新区的城镇常住户籍,并且其中属于18周岁以上但在35周岁以下的未婚人员,要是单独去申请的话,就必须在本地累计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达到1年以上。

(2)家里没有住房,或者当前所拥有的住房,其总的建筑面积处于35平方米以下,又或者现有的住房,按人均建筑面积来算在15平方米以下,并且总的建筑面积是在50平方米以下。

(3)家庭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处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所公布的四类收入标准之下,而且该家庭资产贴合规定的标准,符合规定的标准,符合规定的标准。

(4)离异或者丧偶人员、18周岁以上未婚人员按家庭对待。

2.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

(1)首先,家庭成员里得至少有1个人,这个人,要在本地城镇能够保持稳定地就业,随后去专门进行居住登记。要注意,如果是因为并非个人的缘由而没办法给这个人办理居住证的话,那就必须得提供那种已经经过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还有,就这个家庭成员中的这个人而言,要在本地累计缴纳超过1年以上期限的职工养老保险,再不济,这个人也要在本地累计缴纳超过1年以上期限的个人所得税。

(2)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下,或者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3)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公布的四类收入标准以下,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4)离异或者丧偶人员、18周岁以上未婚人员按家庭对待。

相关情况认定

保障家庭成员认定

1.在申请一类、二类、三类公租房保障之际,唯有拥有路南区城镇常住户籍的家庭成员,以及拥有路北区城镇常住户籍的家庭成员,还有拥有高新区城镇常住户籍的家庭成员,才能够被纳入保障范围之中。

有这样一些家庭成员,他们是国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在校生,或者是现役义务兵,又或者是服刑人员,其户籍迁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对于这些成员而言,不受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城镇常住户籍的限制,能够被纳入保障范围句号。

因就学,因服兵役(只限义务兵),因服刑等原因,自同一户籍迁出后又迁入的人员,其户口年限按就学前迁入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的时间计算,其户口年限按服兵役(只限义务兵)前迁入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的时间计算,其户口年限按服刑前迁入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的时间计算。

2.申请四类公租房保障时,全部家庭成员均可纳入保障范围。

家庭现有住房认定

1.在申请一类公租房保障之际,家庭成员的下述房产,被计入家庭现有住房,在申请二类公租房保障时同样如此,申请三类公租房保障的时候亦是这般。

(1)自有产权的住房,承租回来的公有住房,处于路南区区域内的宅基地,处于路北区区域内的宅基地,处于高新区区域内的宅基地。

(2)与他人共有的住房;

(3)自有或者与他人共有的商业用房;

(4)征迁待安置的房产(包括货币安置方式);

(5)经过人民法院判决的文书,裁定的文书,调解的文书,或者离婚证件所认定的,归属申请家庭成员所有的房产。

(6)已购买、受赠、受遗赠、继承但未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房产;

(7)以出售、赠与等这样的形式转给他人的,是申请之日前5年内的自有住房,这会被计入现有住房,不过呢,经过审核认定属于医疗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转让住房的,这种情况可不被计入。

(8)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房产。

2.申领四类公租房保障之际,家庭成员现有的、处于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区域范围之内的下述住房,被纳入家庭现有住房范畴:

(1)自有产权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宅基地;

(2)与他人共有的住房;

(3)征迁待安置的住房;

(4)归申请家庭成员所有的住房,是由人民法院判决书认定的,是由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的,是由人民法院调解书认定的,或者是由离婚证认定的。

(5)已购买、受赠、受遗赠、继承但未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住房;

(6)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住房。

家庭收入认定

家庭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计算方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唐山公租房一类保障家庭申请条件_唐山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_唐山房产政策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综合考量居民收入水平,以及家庭结构,还有当地政府财政能力,以及资源环境条件等诸多因素,拟定或者调整路南区公租房保障家庭的人均收入标准,路北区公租房保障家庭的人均收入标准,高新区公租房保障家庭的人均收入标准,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不予受理的情形

1.申请家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类公租房保障申请:

(1)即便家庭成员是路南区城镇常住户籍,即便家庭成员是路北区城镇常住户籍,即便家庭成员是高新区城镇常住户籍,然而其户籍所在的地方都是城中村。

(2)当家庭成员属于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以外拥有城镇户籍的情况,并且在其户籍所在的地方正处于享受住房保障的状态。

(3)经政策界定,不予列入一类公租房保障范围的其他情形。

2.当中申请家庭有着如下情形中的任何一种的,都不予以受理二类公租房保障申请,也不予以受理三类公租房保障申请。

(1)有这样一些家庭成员哈,他们虽属于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城镇常住户籍,然其户籍所在的地方均是虚拟地址的。

(2)家庭成员是路南区城镇常住户籍,家庭成员是路北区城镇常住户籍,家庭成员是高新区城镇常住户籍,然而,他们三方各自的户籍所在地都是城中村。

(3)家庭成员是城镇户籍,不在路南区,不在路北区,不在高新区,并且在户籍所在的地方,正处于享受住房保障的状态。

(4)基于就读学校等缘故,其户籍是从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以外之地迁到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的正在学校念书的大学生。

(5)家庭成员中有入股办企业的;

(6)家庭成员中有个体注册营业执照的;

(7)家庭成员拥有私家车或者营运车辆的;

(8)经政策界定,不予列入二类、三类公租房保障范围的其他情形。

3.申请家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四类公租房保障申请:

(1)家庭成员虽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城镇常住户籍,但其户籍所在地均为城中村的;

(2)某个人的家庭成员,其户籍属于除路南区、路北区、以及高新区之外的城镇户籍,并且呢,这些家庭成员现在正处于其户籍所在的地方,正在享受着公租房所给予的保障。

(3)由于就学等缘故,户籍从没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的地方,迁移到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的正在学校念书的大学生。

(4)经政策界定,不予列入四类公租房保障范围的其他情形。

申请审核程序

申请材料

1.关键的申请材料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要是未成年人没有办理身份证的话,那就提供户口簿。

2.其他证明材料

(1)公租房申请家庭情况申报表;

(2)家庭户口簿、居住证;

(3)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4)家庭成员现有住房证明材料;

(5)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6)承诺和授权查询书。

申请方式

线上进行申请时,申请家庭需登录“冀时办”,要填报相关的信息,并且还要上传必要的材料。

申请家庭若选择线下申请,需前往户籍所在地,若户籍不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便到现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填写《公租房申请家庭情况申报表》,还要提供相关材料,之后由工作人员将其录入公租房信息系统,或者由工作人员对家庭进行指导、协助,使其通过“冀时办”申请。

保障方式

公租房保障存在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这般两种方式,实物配租是针对公租房保障家庭给予住房,让其依照相关规定去缴纳租金,租赁补贴是对公租房保障家庭发放补贴,使其自行去承租住房。

享受租金核减的家庭按原政策执行,此后不再受理租金核减申请。

实物配租

1.配租程序

(1)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依据年度公租房可租赁数量,以及住房需求状况等情形,来制定公租房实物配租方案,优先满足城镇低保家庭,以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然后向社会公布。

(2)能够采取综合评分方式进行实物配租的是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其也可采取随机摇号办法来进行实物配租,或者采取抽签方式来进行实物配租。

(3)在顺利保障家庭配租到公租房之后呢,是由这个家庭去跟公租房产权单位订立公租房租赁合同,接着要去缴纳相关费用,随后办理入住手续。而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期限是不会超过5年的。

(4)处在承租状态的家庭,当租赁的期限到达尽头,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有继续租赁需求的,应该在租赁期满之后的30日这个时间段之内,提出续租的申请。经过相关流程的审核,要是仍然符合条件的话,就能够重新去签订与之对应的租赁合同。

(5)倘若是承租家庭自行情愿放弃实物配租进而转而将其变更为领取租赁补贴的情况,那么便需要朝着产权单位去提出终止合同的相关事宜,并且还要去办理退房的手续,然后从次月开始,方可领取租赁补贴。

2.租金标准

(1)保障家庭之中的一类公租房,当处于保障面积标准范围时,依照公租房所在小区住宅平均市场租金(也就是所谓的公租房市场租金)的 0%来收取,倘若存在现有住房,其建筑面积所对应的保障面积则按照公租房市场租金的 100%收取,而要是超出了保障面积标准的部分,就按照公租房市场租金的 20%收取。

人平均下来的建筑面积是15平方米作为保障面积标准,而且每户最少是35平方米,最多为50平方米;公租房面向社会公布的市场租金是由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的,下面都是这样,标点符号也一样。

(2)有一类家庭属于二类公租房保障范畴,于保障面积标准之内,是依据公租房市场租金的百分之二十来收取费用的,倘若存在现有住房,那么其建筑面积所对应的保障面积部分,要按照公租房市场租金的百分之百进行收取,而要是超出了保障面积的部分,则需按照公租房市场租金的百分之五十来收取。

(3)那些属于三类公租房保障范畴的家庭,在其保障面积标准之内,是按照公租房市场租金的百分之五十来收取费用的,要是存在现有住房的情况,那么针对与现有住房建筑面积相对应的保障面积,是按照公租房市场租金的百分之百来收取费用的,而一旦超出了保障面积的部分,则是按照公租房市场租金的百分之七十来收取费用的。

(4)有四类公租房保障家庭,收取方式是依照公租房市场租金的百分之七十来收取,要是存在现有住房,那么其建筑面积对应的保障面积的收取方式是按照公租房市场租金的百分之百来收取。

已通过实物方式进行配租的那部分保障家庭,其家庭收入超过了公租房保障所规定的最高收入标准,然而在其他方面的状况仍然是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这种情况下可以继续进行租住居住!但是要注意,租金应当按照公租房市场租金设定的100%来进行收取。

那些享受原本“低保”以及“非低保”廉租房租金标准的保障家庭,其租金水平依然依照原有租金标准来执行。当保障家庭的收入、住房以及人口等相关因素出现变化的时候,依据本通知重新去认定保障类别,并且按照本通知相关政策来执行的。

租赁配租

1.发放程序

对于那些未历经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会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自保障资格审核通过的下个月开始,委托银行按季度发放,在每季度末尾发放到保障家庭的个人结算账户。

2.补贴标准

(1)一类公租房保障家庭,于保障面积标准范围之内,按照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住宅平均市场租金的百分之八十来发放租赁补贴,倘若存在现有住房,那么其建筑面积所对应的保障面积部分是不会予以发放的(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住宅平均市场租金是由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评估确定的,并且会向社会公布,以下均同)。

(2)具有二类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在符合保障面积标准方面,按照路南区、路北区以及高新区住宅区域的平均市场租金的百分之七十进行租赁补贴的发放,倘若在此家庭状况下存在现有住房,那么对于该住房建筑面积当中与保障面积标准相对应的那一部分面积,是不会给予租赁补贴发放金额的。

(3)符合三类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于保障面积标准范围之内,依据路南区、以及路北区、还有高新区住宅的平均市场租金的百分之五十来发放租赁补贴,要是存在现有住房的情形,对于其建筑面积所对应的保障面积部分是不会予以发放的。

(4)属于四类公租房保障家庭范畴的,在保障面积执行标准范围以内,是按照路南区、路北区以高新区住宅平均市场租金的百分之三十来发放租赁补贴的,要是存在现有住房的情况,其建筑面积所对应的保障面积那一部分是不会给予发放的。

其他规定

公租房保障按照先发放租赁补贴后实物配租的顺序实施。

在实物配租前,按相应类别标准发放租赁补贴;

在进行实物配租之后,针对那些放弃了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以及申请继续领取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在进行年审的时候,需要提供经过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这份合同涵盖的时间必须是一年以上,同时还要提供租金发票,并且规定自放弃实物配租之日起,在 2 年内是不会给予实物配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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