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张敏 报道
在9月16日的晚间时分了,由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税务局以及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银保监局这七个部门,共同发布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此文件简称为《通知》,其内容是针对楼市调控政策作出了相应的调整。这份《通知》之中涵盖了多项为刚需以及改善性需求所提供的支持措施,其中就有取消“认房又认贷”这一规定,并且还施行允许二孩家庭能够多进行住房购买等举措。
《通知》涵盖四个部分,一是保障刚性住房需求,二是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三是完善住房信贷政策,四是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共设有12条具体措施。
里面涵盖,对新市民合理购房需求予以支持,新市民是指非天津市户籍、在本市就业的人员以及大学毕业生,他们持有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便能够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而滨海新区依旧施行原来的购房套数政策。
针对支持改善性住房所需,对于那些有着60岁月及以上成员的居住家庭来说,以及针对于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人家而言,这些家庭能够凭借居民家庭户口簿,在天津市先前已存在的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之上,再多购置1套住房。
与此同时,当居民的家庭于天津市住房进行了限购处理的区域范围之内,持有住房已然达到了限购所规定的套数之后,把其中存在的1套住房予以出售的情况之下,是可以再次去购进而得到1套其单位为住房的物品的,不过呢,该家庭的住房总体套数的数量是不可以超过2这个数字所代表的既定套数的。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方面,对于居民家庭,若其没有个人购房贷款记录,并且在天津市没有房产,此时申请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那么首付款比例最低是30%。若居民家庭已结清购房贷款,同时在天津市没有房产,申请购买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来执行的。要是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最低为40%。
《通知》作出规定,针对贷款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去20个基点的标准,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上60个基点的标准。
朝着企业领域,《通知》宣称,推行阶段性土地出让扶持举措。只要是在2023年12月31日以前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后一个月之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剩余全款能够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分期缴纳,缴款的期限最长不会超过一年。
与此同时,金融方面的相关机构,维持着房地产开发贷款稳稳当当、平平稳稳地进行投放,对房地产项目以及参与建设的企业,还有材料供应商的合理融资所需之处予以支持,让房地产上游和下游企业的融资持续不断、维持稳定,以此保障项目能够予以建设。
近几年间,天津的楼市始终处于那种“横盘”的状态,成交量相对而言较为低迷,房价上涨的动力也显得不足。直至2022年,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天津楼市依旧没有出现根本性的起色。依据克而瑞房产信息所发布的统计数据,在今年8月的时候,天津新房的成交量大约是74.4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5.8%;成交金额大概是126.4亿元,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7.7%;在价格方面,天津新房的均价为16984元/平方米,环比下降了0.6%。
据国家统计局所发布的数据显示,于今年8月的时候,天津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在环比方面呈现出下降了0.4%的情况,在同比方面呈现出下降了4.2%的情况;二手房价格指数在环比方面呈现出下降了0.7%的情形,在同比方面呈现出下降了4.2%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