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成都住建出台通知:优化商品房销售政务服务

2025-09-30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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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成都住建出台通知,内容如下:

成都出台通知 优化商品房销售政务服务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提升商品房销售政务服务效能,为营造对市场主体更加友好的发展环境,成都市住建局出台了《关于优化商品房销售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 。

PART1

提升商品房销售征询效率

属地政府,也就是管委会,强化落实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监管责任,仅针对涉及产业关联项目落地的项目,在办理相关批次预售许可前出具征询意见,针对涉及产业条件落实的项目,在办理相关批次预售许可前出具征询意见,针对涉及项目自持物业的项目,在办理相关批次预售许可前出具征询意见,针对涉及不可分割销售物业的项目,在办理相关批次预售许可前出具征询意见,对于其他事项加强日常监管,不再出具征询意见。

PART2

优化成品住宅装修信息备案方式

开发企业能够依据报规报建等实际情形,自行去确定成品住宅装修信息备案的楼栋范围,在完成每批次预售房源数量最多的样板间装修之后,就可以一次性办理相应范围内全部楼栋的成品住宅装修信息备案。

PART3

合理确定预售许可最低规模

商品住房项目,能够依据栋来办理预售许可,开发的企业,应当依照土地出让合同所约定的开竣工的时限,来展开建设,属地的监管部门,必须强化土地出让开竣工履约的监管,依法根据常规对逾期的项目作出处置。

PART4

完善网签备案管理

除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定向销售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购买的商品住房外,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办法》(成住建发〔2020〕187号)规定的条件,办理网签备案注销和变更业务。进一步优化网签备案服务效能,利用实人认证、电子签名等技术,推广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

本通知自2023年8月29日起实施。

成都出台通知 支持商品住房现房销售

为将购房人合法权益切实予以维护,促使行业朝着转型升级方向发展,推动走向高质量发展,成都市的住建局把《关于支持商品住房现房销售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印发了

1.

销售条件

(一)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

(二)已完成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由于是分期建设故而暂未全部完成,这种情况下应提交证明文件以及书面承诺,该证明文件由附近可供过渡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单位出具,表明同意使用,那张书面承诺要说明会按时完成配套建设,并且还要完成住宅周边道路、场地以及隔离措施;

(三)完成申请楼栋所涉及的,施工许可证当中记载的建设内容,以及规划核实内容,完成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手续,项目呈现出“所见就等同于所获得,款项结清就立即交付房屋”的情形;

(四)承诺在销售阶段不设置抵押;

(五)现房销售最低规模为栋。

2.

价格申报

成都现房销售政策_成都商品房销售政务服务优化_成都市房产政策

对于土地出让合同,包括补充协议或者履约协议等,其中并未约定清水销售价格,并且符合现房销售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能够按照不高于周边“双限地”限价水平来申报清水销售价格。其他商品住房项目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3.

加强监管

开发商在和购房人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前,要陪着购房人或者其委托人去查看想去购买房屋的现状,查看基础设施设备的状况,查看相关公共设施等的情况,查看的这些情况要在合同里头予以确认。

(二)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购房人支付全部购房款之日,即可交付商品住房。

(三)各个区,以及市、县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对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信息公示的监督检查力度,要督促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现房销售备案信息,还要公示不利因素。

(四)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去督促开发企业,开发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向购房人交付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要是发现开发企业存在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的情况,还有不履行承诺的其他情况,那么就要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置,并且要给开发企业予以不良信用记录。

五、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联动,还要加强与属地综合执法等部门的监管联动,要及时收集有关部门对商品住房销售现场的监督检查情况,与此同时,要将住建部门发现的问题线索,推送给有权部门,由其依法进行查处 。

4.

提高效能

各区(市)县,在开发企业,办理并联竣工验收环节,这个是5个工作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环节,此为即办,办理维修资金缴存环节,也是即办,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环节,是2个工作日,这里不含实地查看时间,在这些环节,都应进一步优化流程,都应提升效率,要严格办理时限,要优化现房销售政务服务。

5.

强化协作

住建部门,按照其职能职责,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金融部门,依照自身职能职责,研究制定有关支持政策,税务部门,依据职能职责,研究制定对应支持政策,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等,按照职能职责,研究制定各类支持政策,这些政策涵盖信贷、税费、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等,以此鼓励现房销售。

成都住建局、司法局出台补充通知

144平方米以上房源不再实施公证摇号

为提升企业商品房售卖效率,为能更尽如人意地契合居民刚性以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成都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有关规定 的补充通知》,成都市司法局也印发了《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 。

扩大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再实施公证摇号:

建筑面积在144 平方米以上的房源,这其中不包含144平方米的房源。

(二)取得现售备案意见书的项目。

优化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

购房家庭之中,起码存在一名登记购房之人,此登记购房人契合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并且,该购房家庭于成都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如此这般,才会被认定为无房居民家庭。

本通知自2023年8月29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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