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个人股权转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售卖股份,需将售出所得扣除股份初始成本及必要开销后的差额,作为应缴税部分,按“资产处置收益”缴纳税款。该税款适用20%的税率。
计税公式: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02
个人转让股权时,股权原值应如何确认?
(一)
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
股权的初始成本,依据实际付出的资金数额,以及与获得股份直接关联的必要费用合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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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
以税务机关确认或核准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资产作价,加上获取股份直接产生的必要费用,合计作为股权的初始成本计算;
(三)
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
将股份过户给能够出示合法亲属关系文件的配偶,或父母,或子女,或祖辈,或外祖辈,或孙辈,或外孙辈,或兄弟姐妹,或者对转让方负有直接抚育或赡养责任的人,以购股时产生的合理费用加上原持股人的股份初始成本的总和,作为股份的初始成本来核算
(四)
投资公司用资本积累、利润留存、未分配收益来增加股份,个人股东已经依照规定缴纳了税费
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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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税务机关依据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则,合理核定股权的初始成本,确保计算准确。
03
发生个人股权转让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之间买卖股份获得的收益,应由卖方承担个税,买方负责代扣代缴。
04
对个人转让股权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
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所得依据单位净资产或股份关联的资产净值来计算确定。若被投资公司的土地、房产、未售出的房产项目、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份等资产在企业总资产中的占比超过百分之二十,主管税务部门能够参照纳税人提交的具备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所做的资产评估文件来核算股权转让的收益。若六个月内出现股份再次转移,且被投资公司的资产净值没有显著变动,主管税务机构能够参考先前股份转移时被投资公司的资产评估材料,来核定此次股份转移的收益。
(二)
类比法
依据相仿情形下该单位该投资者或别的投资者资产处置所得金额确定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三)
其他合理方法
税务机关在运用前述方式确定股权转让价值时遇到阻碍,能够选用其他适宜手段进行核算。
05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部门发布了一个公告,这个公告的名称是《股权转让获得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管理方法(试验性)》文件,公告的编号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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