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庆节来临之际,上海传来重大喜讯,宣布扩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覆盖范围,符合条件的居民即便没有上海户籍,亦有机会申请此类住房。
依据《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27号),《意见》自今年10月8日起正式施行。
来沪奋斗的伙伴们普遍面临上海落户和购房的难题,然而,近期上海推出的新政策,准许符合条件的外地籍人士申请共有产权住房,无疑是一剂吸引人才的有效良方。
外省市朋友,如何申请购买上海的共有产权房?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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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重点
非上海户籍准入条件
对于不属于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若他们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则有权提出申请,以获得本市提供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如何申请积分:
鲁申君注:上海居住证积分的用途再添一项,即可用于申请上海共有产权房。若积分已达到120分,建议您抓紧时间进行申请。若积分尚未达标,不妨联系鲁申君(微信号:13661460736),我将为您量身定制多种积分提升方案。
2.在本市无住房;
鲁申君指出:严禁在上海购置任何形式的住宅,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共有产权房以及经济适用房等。
3.已婚;
鲁申君指出,外地户籍者需已结婚,这一规定与上海的购房限制条件相同;同时,单亲家庭和单身家庭均不具备申请资格。
4.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鲁申君注:这与上海限购的社保缴纳年限要求一致。
5.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
鲁申君指出,当前规定的住房条件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同时,收入和财产条件则是对于三人或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需在6000元以下,人均财产总额不得超过18万元。
两人或以下家庭成员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及人均财产水平较前述规定提高20%,同时,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不超过7200元,人均财产总额不超过2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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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沪籍和外地人定价一致
本市户籍居民享有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其定价标准与本市其他此类住房一致,均由政府来设定价格,并且购房者的产权比例不得低于一半。
一、具体实施办法
(一)申请审核
依据本市户籍居民关于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同时针对持有居住证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申请人需以家庭整体为单位提交申请,且该家庭成员仅包括申请人本人、其配偶以及未成婚的子女。
申请地点需在居住证持有者的单位注册地对应街道或乡镇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

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作出诚信保证,保证在申报家庭人口、婚姻状况、居住条件、经济收入以及财产状况等关键信息时,做到真实无误。同时,申请人需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若违反诚信承诺,将依据相关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二)操作方式
单独列出计划。需进一步扩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供应数量,同时确保本市户籍居民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不受影响,额外增设房源以满足持有居住证的合格居住者的需求。原则上,新增的供应量应至少达到本市户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对象供应量的20%左右;对于房源供应充裕的郊区,可依据当地房源的具体情况,适度增加供应规模。
在申请家庭数量众多的情况下,采用轮候供应机制进行操作。具体流程是,居住证持有者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负责进行初步审核,而区住房保障机构则负责进行复审。此外,区住房保障机构还会定期组织摇号,对申请家庭进行排序,并安排选房环节。
3.针对房源的获取途径,郊区应以本区域为主,充分挖掘和利用本行政区域内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资源;而在中心城区,居民可以申请由市级保障性住房基地统一调配的房源,并按照轮候机制进行供应。
(三)供后管理
持有居住证的个人若欲购置共有产权性质的保障性住房,该房产须仅限家庭自用,且所在区域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不对政府所持有的产权份额部分征收租金。
若居住证持有者获得不动产所有权证书不足五年,则不得将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进行转手,亦不可购置商品住宅。
在特殊情况下,若确实有必要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进行转让,则该住房将由区住房保障机构按照申请流程进行回购。对于其他需要回购的事项,应按照本市户籍居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若居住证持有者已获得不动产权证超过五年,并且在此期间内本市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五年,那么其拥有的自有产权份额,便可以向其他满足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条件的居住证持证人进行转让,或者由区住房保障机构进行回购。
若购买人欲购置商品住宅,须先将所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转售给其他具备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资格的居住证持有者,或由所在区域的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回购。
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转至其他具备购买资格的居住证持有者,该住房的共有产权性质及政府所持有的产权比例将保持不变。
此类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回购,由所在区域的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执行,其回购的金额包括原始的销售价格,以及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的基准利率所计算的利息总额。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一个属性。
本市坚决维护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保障性质,并稳妥有序地将供应范围扩展至非户籍常住人口,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多类人群的住房难题。
——聚焦两类人群。
针对本市户籍中收入中等或略低的住房困难家庭,增强供应力度,确保应保尽保;同时,关注本市常住人口中创业、稳定就业的人群,特别是各类人才和青年职工,着重解决那些持有居住证年限较长、学历较高、契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居住证持有者的住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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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两个基本。
秉持“确保基础、追求公平、促进持续”的原则,本市持续加强户籍中等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保障工作,同时确保保障力度不断提升、住房供应充足。在此基础上,有序将那些持有居住证并满足规定年限、在本市无房产、已婚、长期稳定就业并正常缴纳社保,且收入和财产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本市住房基本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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