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3月3日电,记者郑钧天报道,3日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及房屋管理局等三个政府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该通知中提出了七项具体措施,其中重点包括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实施严格管理,以及对特定住房项目实施五年限售政策等。
《通知》对某些住宅实施了限制转让的规定。具体来说,居民依照优先购房的规则购置的新建商品房,需在购房合同完成网络备案并满五年之后,方允许进行转手。
上海市在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管理上,已明确表示将增强商品住宅用地的供应规模,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得到充分保障,并特别设立租赁住房用地的专项计划。此外,该市还责令各区具体量化地价调控的目标,坚定地阻止非理性的土地购置行为,旨在稳定市场预期,有效防止过高的溢价现象。

上海将进一步优化和加强房价与地价之间的联动机制,对商品住宅用地的出让实施价格限制和竞价制度。对于进行非理性竞价的机构,市规划资源局、房屋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将联合对其进行约谈,并给予警示。
《通知》明确指出,对于那些定价偏高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各区域必须坚决进行价格调整,切实履行好项目价格备案管理的首要责任,并指导开发商合理设定房价,确保上市销售的房屋项目备案价格不会过高。
此外,上海市计划对房屋交易网签备案体系进行深化改革,增强税收征收管理、购房资金审查以及新购住房抵押管理的强度;同时,将不断整治和规范房地产中介的运营行为,对二手住房价格及相关信息的发布进行规范,严厉打击那些诱导虚高挂牌价、人为抬高房价、趁机炒作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并且,将严格规范企业购置商品住房的行为,比如对企业在购房后再次上市交易的年限进行严格审查,以及确保居民在选购新房时,选房购房的优先级高于企业。
《通知》明确指出,所提出的七项举措是为了强化对土地市场及商品住宅市场的监管,致力于稳定土地价格、住房价格以及市场预期,从而保障上海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与持续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