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新政落地,在途交易买房人进退两难

2025-05-30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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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民众对打新充满热情,市场情绪波动剧烈,甚至出现“二手房两小时内价格跳涨40万元”的现象。在这样的背景下,1月21日深夜,上海市住建委、房管局等八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推动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夫妻双方在离异后三年内购置的商品住房,其住房套数的计算将基于离异前的家庭总套数;同时,还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的增值税征免期限从原先的两年延长至五年。

新政落地,不少在途交易一时间进退两难。

《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对几位正在进行购房交易的居民进行了采访,这些居民包括刚刚离婚且无房的居民以及迫切需要住房的刚需族。在相关细则出台前,他们已经完成了购房过程的过半,然而,他们却意外地面临了巨大的变故,不得不转向另一个境地。

一夜间多了238万首付款

张恬,化名张恬,年逾三十,系上海土生土长之人。其夫债务缠身,为表歉意,遂将张恬的名字登记于婚前购置的房产之上,期望夫妻俩能重拾生活新篇章。然而,其夫未能改掉欠债的恶习,债务越积越多,加之裁员打击,最终使得这个家庭不堪重负。离婚后,张恬返回家中,与父母同住于那套建于1997年的破旧小屋之中。

杨浦区北部的这套老旧住宅环境颇为不佳,缺乏电梯设施。随着父母年岁渐长,我的收入水平尚可,且离婚后我的名字已从前夫的房产中移除,因此我打算更换一处住所。然而,由于该老旧住宅所在的地段不佳,2020年期间几乎无人上门看房,直至下半年情况才有所改善,最终历经大约半年的时间才成功售出。张恬向记者透露了这一情况。

后来我们有了新的打算,打算购买更远一点的住宅,选中了宝山区的一套房产,总价为680万元。定金和居间合同都已经办理妥当,计划在1月底完成网签。然而,新政出台后,我竟然被划分为“二套”购房者。根据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我的首付金额瞬间增加了238万元。可是,家中所有的积蓄以及卖房所得的款项,都已经用于支付定金和首付,两个月后便需完成网签。面对如此巨额的资金,我根本无法筹集到位。令我深感失望的是,无论是前往办事窗口咨询,还是拨打咨询热线,得到的答复都是一致的:在具体规定尚未公布之前,一切都将按照最严格的程序执行。

置换进程过半,突然没了购房资格

赵婷(化名)离婚已有一年半时间,她和前夫共同拥有的两套住宅在分手后已相继售出,目前正计划用所得资金置换一套面积更大的住宅,以便和孩子同住。然而,随着新政策的实施,她不幸成为了限购对象。她表示:“我卖掉的那套房子已经完成了网签,尚未办理过户手续,而我已经支付了这套房子的70%首付款,却突然被告知无法购买房产。”她情绪激动地说:“我实在无法理解,房子已经卖出,为何无房也能被限购?”仅仅因为我们是离异者,只因他人因离婚而炒房,难道我们的正常房产交易也必须承受歧视的待遇吗?

于萍(化名)与她的配偶在婚姻期间也各自拥有两套房产,离婚时双方各得一套,生活平静。然而,当于萍尝试将自己的一半房产置换出去时,她却意外地失去了购房资格,如今她也陷入了无房可居的困境。

新政策对离婚后购房的条例规定如下:夫妻双方一旦离异,任一方在离异后的3年之内购置商品房,其住房套数的计算将基于离异前家庭的总套数。若房屋已被出售,是否仍旧受到限购政策的约束?为此,记者向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了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家庭已拥有两套房产,且离婚时间未满3年,那么需依照新政策执行,即该情况属于限购范畴。

离婚限购政策解读_上海房价首付_上海离婚购房新政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的研究总监严跃进提出,在区分假离婚与真离婚等情形时,他建议对不同的家庭实施一些创新的策略。换言之,对于那些确实经历了真离婚的单亲家庭,社区或街道可以出具相应的证明,以证实他们并未参与炒房行为,从而更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避免对无辜者造成伤害。

多出来30万增值税

不仅离异群体受到影响,而且许多未曾购得房产的迫切需求者,在新的政策出台后,亦被迫暂停了购房计划。

邹莉莉,一位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向记者透露,鉴于双方收入水平有限,他们在结婚后选择与公公婆婆共同居住。婚前,他们所购房产的产权属于公婆。到了2020年底,他们成功谈妥了一套价值555万元的二手房。为了凑齐首付,他们出售了公婆的房产,并借助公积金贷款解决了剩余款项。然而,新政策突然实施,前房东的房子未满五年,额外产生了三十万元的增值税,房东拒绝承担,而我们也实在无力负担。

刘东明正计划购房成婚,他无疑是真正的刚性需求者,而且他正是那“四家连环”置换计划的关键一环。

“我们俩、我父母,准岳父母名下都没有房子。父母将老宅出售,虽以原价成交,但加上利息亏损超过二十万,在出售房产时,我们因不满五年的房屋需缴纳增值税,故与买家共同承担了税费;然而,我们的前买家不愿分摊这笔费用,若此刻终止交易,不仅二十万的定金将付诸东流,我们还将面临无家可归的困境,目前我们处于进退维谷的境地,而且我们急于结婚,而前买家也在等待我们的资金以支付房款。

这位新到上海的居民对记者说:“我们只是购置了第一套50平方米的住宅,支付定金和首付款时并未预知政策变动,为何不能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以定金及中介协议为依据,使调控措施更加精确呢?”

严跃进指出,由于税费政策的调整,税费成本上升且税费承担主体不明确,这实际上在操作层面迫切需要提供一些切实可行的指导措施。特别是新增加的税费承担问题,必须积极应对,以防止无端地将负担转嫁给购房者。

针对定金受损的争议,严跃进提出购房者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应主动寻求法律支持,探讨违约责任归属问题。此外,他还建议买卖双方在内部进行沟通协调,以避免发生各种极端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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