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只看房价,房子的地理位置等,并不知道房子是否取得了房产证,有的人买了房子之后签订了购房合同,却发现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那么无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还有什么法律效力呢?

案情:2019年5月31日,卖方郭先生与买方刘先生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成交价为150万元。买卖双方约定于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银行贷款款。相关文件、资料齐备,并办理上述房产的贷款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卖方与买方办理上述房产的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由于郭先生无法提供201房间的产权证明,导致刘先生无法获得贷款,涉案合同无法履行。

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涉案房屋买卖合同,郭某返还定金5万元、支付违约金10万元、赔偿经纪费用3.3万元。买卖合同签订时,双方均知悉涉案房屋尚未取得房地产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未取得房地产证的房屋不得转让,因此,涉案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无效。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由于卖方未取得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不会无效;但郭某未取得房产证导致刘某无法申请银行贷款,其行为已构成违约。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诉讼。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郭某返还定金5万元,支付违约金4万元,赔偿经纪服务费3.3万元。
律师观点
河北正益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颁发产权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根据《民法典》,只有违反效力强制性规定的,才是无效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应属于行政强制性规定。因此,法院最终没有以涉案房屋尚未取得房地产证书为由,认定郭某与刘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律师提示:
1、对于买房人来说,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应该认真核查房屋的权属情况,尤其应该要求卖方出示房产证原件,并仔细核对。
2、买卖双方就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不会因标的房屋为无证房屋而无效,但如果因无法取得房产证导致买受人不能按约定办理贷款手续的,则卖方向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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