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上浮情形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也就是下文所说的“通知”,表示决定对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上浮情形的最高贷款额度予以提高,在此其中,最高贷款额度被提高到了225万元。该通知从今年4月8日开始施行,有效期一直到2030年2月28日。
经介绍得知,为将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下去,要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还要进一步加大对缴存人刚性以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并且要有效减轻缴存人贷款负担,依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审议决定,对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上浮情形的最高贷款额度展开调整优化。

记者从通知当中了解到 ,要是不存在上浮状况的话 ,那最高贷款额度不管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都不会区分 ,全部都是150万元 ;要是符合上浮20%的情形 ,也就是说属于本市相关人才政策所规定的人员 ,或者是购买了装配式住宅的 ,又或者是购买本市政策规定中的绿色建筑商品住宅的 ,以及养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申请人 ,还有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已经连续满5年都没有提取公积金的 ,这种情况下最高贷款额度就是180万元 ;要是符合上浮50%的情形 ,也就是购买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 ,此时最高贷款额度为225万元。
比如,借款人是张先生,按照计算公式能够获得的可贷额度是145万元,此额度符合东莞市对于人才的规定,进而可以上浮20%,也就是145乘以1.2等于174万元,在满足首付、供收比等一系列贷款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张先生所能获得的最高可贷额度为174万元。李小姐作为借款人,按照计算公式得出可贷额度是165万元,此情形符合多子女上浮规定,能够上浮20%,经计算165乘以1.2等于198万元,与此同时结合当下执行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要求,也就是150万元乘以120%,结果为180万元,在满足首付、供收比等贷款条件要求的状况下,李小姐最高能够贷到180万元。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黄慧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