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6日,西安隆基置业法定代表人是李瑞斌,在某音平台,李瑞斌进行实名举报,所举报的是万科多项违规行为。
这是万科被第三家合作方公开举报!
一、合作缘起:王石亲自邀约,隆基让出项目经营权
要追溯这场合作纠纷的源头,得回溯到2009年,当时隆基置业凭借6亿出让金拿下了曲江核心地块,到了2011年才正式获取土地手续,而后启动项目开发,将其定名为隆基·曲江御园,该项目公司是“陕西隆基帝和置业有限公司”。
在2015年的时候,项目已经完成了数量众多的前期建设工作,具体是总共动工了10栋楼,其中有1栋楼达成了封顶的状态,还有2栋楼顺利地取得了预售许可证,从而具备了销售的条件。
这个时候,万科主动地去寻觅合作,当时担任万科董事长的王石亲自走到前面,邀约隆基团队前来做客并展开洽谈。
隆基那一方表明,鉴于要去保障项目里边那上千名参与团购的业主有关住房这边的品质方面的考虑,所以就应允把已经开始动工的有着十栋楼的隆基·曲江御园,交给万科去进行融资代建,并且这个项目在后续的时候会改名为隆基万科·城市之光。
二、核心约定与履约:4个月还清全部本息,万科迟迟不退股
双方确定合作细节,隆基方面作出多项妥协,赠送万科经营团队10%干股,在自留的90%项目公司股份里,拿出80%质押过户给万科旗下新疆大得房产公司,用作此次融资的担保,项目相关证章照、全部工程资料,一同移交万科管理。
此外,万科会向项目公司收取三项费用,其中一项是4%的代建品牌费,还有一项是4.5%的销售管理费,另外一项是2%的融资通道费,这三项费用合起来总计是10.5%。
若依据双方合作所达成的约定,此次合作采用的是融资代建模式,隆基能够借助万科的融资平台鹏金所来获取项目开发所需资金,并且在隆基将全部借款本息还清之后,万科有必要退还质押的80%股份,同时归还项目公司的控制权。
按照举报所涉内容,在2015年双方达成合作之后,仅仅历经4个月的时长,隆基就已然还清万科融资平台的全部借款本息,这当中涵盖了1800万注册资本金的本息。而后隆基方面向万科集团呈上退还质押股份的申请,然而却遭遇了无限期的拖延,股权返还这件事情一直都没有获得进展。
三、合作转折:宝万之争后团队更迭,矛盾全面激化
2017年,“宝万之争”画上句号,王石由于退休缘故离开了万科管理层。郁亮团队接手之后,双方合作完全变了味道,矛盾从股权返还的拖延情况,演变成多项具有实质性的冲突,这也是此次举报的核心指控。
1. 高额收费,却未履行对应服务
在2015年到2020年这个时间段里,西安曲江片区的地产价值出现了大幅度的上涨情况,该区域项目的房源呈现出处于“秒抢”的一种状态,基本上是不需要进行额外的营销推广活动的。然而,万科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躲避隆基的监管,对配合查账以及审计的要求予以拒绝,还声称项目处于亏损的状态,并且拒不退还股份,也不归还项目公司。
2. 挪用资金、降低品质,损害业主与合作方利益
万科接手之后,对项目运营展开全面控制,擅自把原本的高品质建设方案予以降低,降低幅度为两个档次,与此同时,大量挪用项目公司的资金,对预售资金监管进行回避,资金去向处于不明状态。
除此之外,万科耗费隆基数以千万计的广告费,然而其在整个过程当中仅仅是对万科品牌展开宣传,把项目从“隆基万科·城市之光”改称为“万科·城市之光”,对于合作方隆基完全不提及。

3. 虚开发票,已被公安立案侦查
李瑞斌确切地讲到,万科旗下的新疆那个大得房产公司,其实是属于那种没啥实际运作内容的空壳公司,它并没有给项目公司提供任何实实在在的服务,然而却朝着项目公司虚开了高达4000多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这个事情已经被公安机关正大光明地立案展开侦查。
4. 篡改章程、虚假诉讼,妄图转移项目资产
万科在后续阶段违规单方面篡改项目公司章程致使公司经营权被其彻底掌控,进而通过恶意串通炮制虚假诉讼骗取法院生效文书,随后依据该文书申请拍卖项目公司十九套房产借此企图非法转移资产。
注:这19套房产于3月2日在京东资产平台法拍,均流拍。
5. 拖延交房、引发诉讼,牵连合作方与业主
隆基前期所售房源,万科接手后拖延交房,致使隆基置业与众多业主陷入诉讼纠纷,项目证章照皆在万科手中,多起相关官司中,万科用项目资金应诉,却使得隆基置业与业主一方败诉,给双方造成大量诉累及实际损失。
四、并非个例,万科多地合作方均有纠纷
有情况被李瑞斌讲起,在那时候,西安当地有十几家开发商,它们先后和万科开展合作,然而最终,都因为万科存在违规操作,在合作进行到中途的时候,就终止了合作。只有隆基,它对万科品牌怀有信任,长时间坚定地维持合作,没有轻易解除合作关系,可是最终,却陷入了这场持续长达十年的纠纷里,还自称遭受了数十亿元的损失。
而本次西安隆基的举报,也并非万科合作方的首次“掀桌子”。
在此之前,烟台的项目,出现了合作方举报股权被侵占的问题,同时,武汉的项目,也出现了合作方举报资金被挪用等问题,并且,好几起这样的纠纷,都指控了万科:
1、借助合作方给予万科品牌的信赖,凭借大企业所拥有的强势地位,去制订不合理的条款。
2、利用体外影子银行放贷,收取高昂利息,以此转移项目公司利润。
五、万科与恒大运营模式迥异
恒大偏好独自占据利益,极少跟外界一同开展合作开发,其权益销售额在全口径当中所占的比例,向来都超过百分之九十,甚至达到百分之九十五。
万科则喜欢“对外合作”,权益销售额通常只占50~60%。
两家房企选择运营模式的逻辑在于:
恒大有着独占利润的想法,之后会采用高比例分红的形式,将利润输送给持股比例超过70%的许家印家族。
可是万科的管理层,其所持股份数量甚少,借助影子银行来发放贷款,把项目公司的利润,转移至上市公司的体外,这样一来,无可避免地,就会和合作方产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