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措施
广州市政府搞出了个动作,在28日那天发布通知,要更为优化地去调整房地产政策措施,对住宅用地的供应加以调节,把限购区域购房资格认定予以调整,还对信贷政策等进行优化 。
通知指出要统筹考量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人口变化情形,还有产业布局态势,住房供需等当面情况,结合存量住房潜在供应状况,以及存量土地潜在供应情况,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科学编制年度计划,依据市场供求情况,科学调节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该体系为“保障+市场” 。
限购政策里,于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除外)、南沙这些区买住房时,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如果能提供从购房之日起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证明或者社会保险证明,那么就可享受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待遇。
信贷政策这方面,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文件要求,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广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予以优化。在非限购区域当中,针对拥有 2 套及以上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当其再次申请贷款来购买住房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依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诸多因素,审慎地进行把握,并具体地确定首付款比例以及贷款利率水平。存在这样的情况,若居民家庭在其购房所在的区域之内表现为没有住房,并且是符合相应购房条件的,那么针对其新购买住房那笔贷款而论是能够按照首套住房来予以认定的;还有另一种情况,当该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是符合“租一买一”或者“卖一买一”这些条件的时候,对于其新购住房去申请住房贷款政策而言是能够按照经过核减之后名下住房套数来进行认定的。
此外,通知对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支持并鼓励房地产业各协会,支持并鼓励房地产企业,支持并鼓励中介机构搭建平台,实施中介机构代售,实施旧房换购等多种形式的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推动建立交易新模式,鼓励规模化租赁机构收购存量商品住房。
该通知自5月29日起施行。

深圳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 下调房贷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28日,相关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处知悉,按照深圳市政府的调控需求,自5月29日开始,深圳市对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以及利率下限予以下调。
按《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等政策精神,依了因城 . 施策原则,按照深圳市政府调控要求,自5月29日起,深圳市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应首次付款比例,从原来的30%被调理调整成了20%,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40%调整成了30%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从原来的LPR减去10个基点,调整为LPR减去45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从原来的LPR加上30个基点,调整为LPR减去5个基点。
此次进行的调整,对降低居民家庭购房的门槛而言是有利的,能够减轻还款时的负担,能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住房的需求,以及多样化改善性住房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