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李秀瑜
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以及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使其更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且健康发展,2025年9月5日,深圳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9月6日起施行。
分区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为了能够更好地去满足居民合乎情理的住房需求,进而促进住得舒心、工作居住环境达到平衡状态,《通知》清晰地明确了分区进行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所施行的政策。其一,是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那个居民家庭,这其中涵盖了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亦或是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包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进行购买商品住房的时候是不限定套数的,这里面包含新建商品住房以及二手住房。
对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而言,在福田区开展,其家庭购买商品住房套数维持不变,于南山区进行,其家庭购买商品住房套数保持不变,于宝安区新安街道实施,其家庭购买商品住房套数同样不变,具体为针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数量规定为2套,对于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数量规定为1套。
一是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中,那些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相关证明的情况,二是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包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这些范围内限定购买商品住房为2套,三是不可以在福田区、南山区以及宝安区新安街道购买商品住房 。

先是,于盐田区、大鹏新区购置商品住房时,不再对购房资格予以审核,此审核涵盖户籍、社保等购房条件,对购买套数亦不再加以限制。其次,成年单身人士依据居民家庭来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
分区优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为了能够更优质地去满足企事业单位基于生产经营方面的需要从而产生的购房需求,《通知》当中明确规定要按照区域进行优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的相关政策,企事业单位能够在本市的范围之内去购买商品住房,用以达成解决员工住房等方面的需求 。
其中,于福田区购买商品住房,要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这些条件 。于南山区购买商品住房 ,亦是要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 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这些条件 。于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 ,同样要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这些条件 。企事业单位在本市其他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则无需满足上述条件 ,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
优化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居民购房利息负担要减轻,居民购房成本要降低,为此《通知》明确要优化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深圳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加上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上不再区分首套住房与二套住房,合理去确定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