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委组织部发布人才新政30条,双一流毕业生可获补助

2025-10-13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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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钟良报道:7月10日,九江市委组织部公布人才新规共三十项条款,意图执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迅速建立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奖励人才、使用人才、稳定人才的完整机制,尽可能调动和发挥人才在创新、创造、创业方面的潜能,为九江建设“5+1”千亿级产业集群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每月可获生活补助

记者获知,这项人才新规包含三十项细则,分别从优化人才汇聚方式、强化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创新载体吸引力以及加强人才服务支持四个角度进行说明,涵盖引进对象如全职诺贝尔奖得主、两院院士等国内外杰出人才和精英团队。其中部分细则明确针对高校毕业生群体。

例如,推行毕业生集中引进方案。针对在九江就业并缴纳社保的企事业新聘用全日制博士、硕士及“双一流”本科生,三年期间分别发放每月三千元、一千五、一千元的生活支持,城区工作者可申请入住市人才住房。

九江人才新政30条_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生活补助_九江房产政策

增强对大学毕业生求职与创业的支持。五年内离校的学子,若为在校生亦算,自行开创事业,若能持续运作满一年,可获取五千元的开创奖励。本地家境欠佳的应届生,可获得一千元的求职补助。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能享有长达三年的社保援助,援助额度能达应缴费用三分之二的最大值。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获得贴息担保贷款,个人额度上限为十万,满足二次扶持要求的个人额度上限可达三十万。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额度上限可达八十万。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就业基地)等,贷款额度上限可达四百万元。新成立的、由毕业生开办的企业,如果在创业园内,其员工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清洁服务费、房屋租赁费以及水电费,在头三年里,每月能获得最高达实际支出六成的补助。

实行人才落户“零门槛”

比如,倡导优秀年轻群体在九江安家立业,推行人才定居政策,无需任何条件限制,凡是拥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只需持有毕业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就能够向九江方面提出定居申请,并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对于新吸纳的拥有硕士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士,以及新加入的企业中,那些毕业于全国重点大学本科层次的人才,在入住人才住宅的最初三年,可以享受一半的租金优惠。

符合条件的新入职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含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资格的技校、技师学院毕业生,若在九江首次购房,企业需服务满一年,可申请最高三万元补助,该费用由工作所在地方政府财政负责承担,遵循属地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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