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3 日三部委发布公告 明确多项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

2025-07-22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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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其中具体明确了针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中规定,要增强住房交易过程中契税的减免幅度,并主动助力居民满足购房的刚性及改善性需求;同时,下调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最低标准,以减轻房地产公司的经济压力。

在契税政策上,目前实施的90平方米以下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限制将上调至140平方米,同时规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四个城市将与其他地区同步实施针对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经过调整,我国将对个人购置家庭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且面积不超140平方米的情况,统一按照1%的税率征收契税。

在土地增值税领域,决定将各区域预征率的最低标准普遍下调0.5个百分点。经过调整,东部区域的预征率降至1.5%,中部及东北部地区则为1%,而西部地区的预征率维持在0.5%。各地方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对实际应用中的预征率进行相应调整。

上海房产直系赠予契税_契税优惠面积标准调整_房地产市场税收优惠政策

在增值税政策上,自城市撤销普通住宅的定义之后,对于个人所售出的、持有时间超过2年(含2年)的房产,将不再征收增值税;同时,之前仅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地个人销售持有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所实施的增值税征收政策也将被废止。

在土地增值税领域,对于那些已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区分标准的城市,对于纳税人所建造并销售的、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仍将延续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济南某房产中介的领导初鑫向经济导报的记者透露,新政策对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房主和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购房者并无影响,而对于那些购买面积介于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之间的购房者,则有望节省一定的资金。依据既定规范,针对个人购置作为家庭唯一居所的住宅(所述家庭成员涵盖购房者、其配偶及未成年的子女等,情况类似),若住宅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将按1%的税率降低征收契税;若面积超过90平方米,则按1.5%的税率相应降低征收契税。对于个人购置家庭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住房,若住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将按照1%的税率征收契税;若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则将按照2%的税率征收契税。

首套房购买者在90至140平方米的范围内,其契税可降低0.5个百分点;而对于购买第二套房产且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购房者,契税减免幅度可达1%。初鑫以实例进行阐述,他表示:“若所购住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总价为500万元的首套房,以往需缴纳1.5%的契税,即7.5万元,但新政策下只需缴纳1%的契税,即5万元,这样一来可节省2.5万元;同样,若购买的是140平方米以内、总价500万元的第二套房,按照旧规定需缴纳2%的契税,即10万元,而新政策下同样只需缴纳1%的契税,即5万元,节省金额达到5万元。””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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