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晚年生活得到照顾,两位年迈的父母将他们三套动迁房的所有权份额无偿转给了儿子及其家庭,但房屋过户手续完成之后,儿子并未履行赡养义务,反而因推倒母亲的行为受到了刑事制裁。因此,这对老夫妇将儿子告上了法庭,目的是请求法院取消之前的赠与决定。
11月1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浦东法院了解到,该院之前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裁定取消原告对被告所赠三处房产产权份额的请求。该判决在二审中得到了维持。
上海浦东法院透露,贾老伯和沈老太这对年近九旬的夫妇育有众多子女。2005年8月,他们位于浦东新区的住宅被拆迁,根据相关政策,他们有权获得四套拆迁安置房。考虑到贾某某是唯一的儿子,两位老人商量决定将三套安置房的产权份额赠予贾某某及其家庭,希望以此换取晚年的照料。贾某某一家对此表示了赞同。随后,依照老人的意愿,三栋房产的权属登记被办理至贾某某及其妻子和女儿的名下。
贾老伯和沈老太在办理完产证之后,并未享受到他们憧憬的晚年时光,反倒是仍旧得操劳照料贾某某一家的日常生活。更令人遗憾的是,当他们生病时,贾某某一家并未给予任何经济上的支持。而令人无法容忍的是,2022年8月,贾某某竟然将沈老太推倒,导致她受伤,最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管制。
从2019年3月到2021年3月,贾老伯陆续将超过40万元的养老金交由儿媳张某某保管。然而,当贾老伯要求张某某归还这笔钱时,却遭到了她的拒绝。无奈之下,贾老伯将此事告上了法庭。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某需向贾老伯退还42.2万元。即便在强制执行阶段,张某某依然未将这笔钱款归还。
为了索回应得的财产权益,2023年9月,两位年迈的长者将他们的儿子及其配偶和女儿四人一同告上了法庭。他们坚持认为,贾某某及其妻子和女儿三人并未履行应尽的赡养责任,且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致使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身心健康也遭受了伤害,因此他们请求法院取消这三套房产的赠与。

贾某某及其配偶和女儿辩解称,自2006年以来,他们持续对双亲进行赡养与照料,沈老太所受的身体伤害并未构成严重伤害,并且即便贾某某所接受的赠与部分被取消,其配偶和女儿的份额也不应随之被取消。
上海浦东法院审理后判定,两位原告作为私人房产拆迁户,对所涉的三套拆迁安置房拥有相应的产权权益。不过,两位原告放弃了这些产权权益,并将这三套房屋的所有权全部过户至三位被告名下,这被视为两位原告对三位被告的赠与行为。因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赠与协议已经正式成立。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表明,被告贾某某将原告沈老太推倒造成伤害,这一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且严重侵犯了赠与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民事判决书亦显示,原告曾对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款项。然而,在判决生效一年多后,被告方仍未履行支付款项的义务,这使得其履行与接受赠与相匹配的赡养责任成为疑问。
法院指出,两位原告将各自的房产权益无偿转给了三位被告,被告们理应倍加珍惜。然而,他们并未履行作为受赠人应有的赡养责任,对赠与人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此外,原告对被告们的安置利益赠予,是出于与被告父母子女间的亲情关系,并非单独针对被告子女的配偶和女儿。
综上所述,上海浦东法院作出裁决,决定取消两位原告对三位被告所赠予的三处房产产权份额的请求。
三被告对判决结果提出异议,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判决维持了原判,并驳回了他们的上诉。目前,该案件已经正式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