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公布了若干通州征收土地的预先通告,这些通告与通州区潞城镇的十一个村庄有关。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
棚户区改造B-10地块
土地开发项目(一期)
潞城镇东小营村
征收土地预公告
拟征收土地位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东小营村。
项目四的边界线从东边看,止于潞城棚改B-10地块(一期)的东边线,从南边看,止于城棚改B-10地块(一期)的南边线,从西边看,止于潞城棚改B-10地块(一期)的西边线,从北边看,止于运河大街的中线位置。
所有权属于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东小营村经济合作社,最终以钉桩结果和权属审核文件为准。
用于战略储备的空置区域,用于基础教育的区域,用于公交站点建设的区域,用于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混合区域,用于其他多功能用途的区域等。
此次计划征用土地是为了推进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B-10地块土地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此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所界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情况相吻合。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
棚户区改造B-10地块
土地开发项目(三期)
潞城镇大营村
征收土地预公告
拟征收土地位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大营村。
项目四的边界划分如下,东面以潞城棚改B-10地块(三期)的东边线为界,南面以城棚改B-10地块(三期)的南边线为界,西面以潞城棚改B-10地块(三期)的西边线为界,北面以城棚改B-10地块(三期)的北边线为界。
所有权属于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大营村经济合作社,最终以钉成果和权属审查报告为准。
用途:E1 水域用地。
此次计划征用土地是为了推进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B-10地块的土地开发项目(三期工程),此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关于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
棚户区改造B-05地块
土地开发项目
潞城镇4个村
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地点包括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东夏园村,还有胡各庄村,以及留庄村,另外还有庙上村。
项目四的界限,东方尽头是潞城留庄路的中心线,西方尽头是宋朗路的西边线。南方尽头是芙蓉路的中心线,北方尽头是运河大街的道路中心线。
所有权: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东夏园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通州区城镇胡各庄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留庄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通州区城镇庙上村经济合作社,最终以钉成和权属审查报告为准。
用途:A2 文化设施用地、A11市属行政办公用地等。
此次计划征用土地是为了推进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B-05地块的土地开发工作,此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关于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规定相符。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
棚户区改造A-03地块
土地开发项目(一期)
潞城镇古城村、霍屯村
征收土地预公告
拟征收土地位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古城村、霍屯村。
项目四的界限,东面以潞城棚改A-03地块(一期)的东边线为界,南面以城棚改A-03地块(一期)的南边线为界。西面以通运东路东边线为界,北面以潞城棚改A-03地块(期)北边线为界。
所有权属于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古城村经济合作社,同时也属于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霍屯村经济合作社,最终结果需依据钉桩成果和权属审查报告来确认。
用途:U1供应设施用地等。
此项计划意图征收相关土地,目的是落实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A-03地块的土地开发工作,第一阶段为当前步骤。这项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明确属于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范畴。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
棚户区改造A-03地块
土地开发项目(三期)
潞城镇古城村、霍屯村
征收土地预公告
拟征收土地位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古城村、霍屯村。
项目四的边界划分如下:东面以潞城棚改A-03地块(三期)的东边线为界,南面以城棚改A-03地块(三期)的南边线为界,西面以潞城棚改A-03地块(三期)的西边线为界,北面以城棚改A-03地块(三期)的北边线为界。
权属: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古城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霍屯村经济合作社(最终以钉桩成果和权属审查报告为准)。
用途:G4生态景观绿地。
这项土地征收计划旨在推进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A-03地块土地开发项目的第三阶段工作,此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关于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相关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
棚户区改造D-02地块
土地开发项目(一期)
潞城镇后屯村、孙各庄村
征收土地预公告

拟征收土地位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后屯村、孙各庄村。
项目四的界限,东面是东六环西侧路的中心线,南面是运通南街的南边线,西面是邑东一路的中心线,北面是D-02地块(一期)的北边界。
所有权属于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后屯村经济合作社,同时也属于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孙各庄村经济合作社,最终结果需要根据钉桩成果和权属审查报告来确定。
用于举办A21图书展览的场地,设有2块战略储备区域,规划为R2二类居住功能,另配置A33基础教育设施用地。
此次计划征用土地是为了推进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D-02地块的土地开发项目(第一期),这一行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关于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规定相符。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
棚户区改造D-03地块
土地开发项目(三期)
潞城 孙各庄村、常屯村、后屯村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孙各庄村
为推进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D-03地块土地开发项目(三期)的顺利实施,计划征用潞城镇孙各庄村集体所属土地1.7113公顷。
该工程地处通州区潞城镇孙各庄村,周边界限明确,东面以潞城棚改D-03地块(三期)东边线为界,南面以京哈公路北边线为界,西面以东六环西侧路东边线为界,北面以潞城棚改D-03地块(三期)北边线为界。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D-03地块土地开发项目第三期,征收孙各庄村集体土地1.7113公顷,涉及金额为1540.14万元。
本项目不涉及人员转非安置事宜。
后屯村
为推进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D-03地块土地开发项目(三期)的顺利实施,计划征用潞城镇后屯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共计9.2132公顷。
该工程地处通州区潞城镇后屯村,周边界限明确,东部以潞城棚改D-03地块(三期)东侧边界为界,南部以京哈公路北侧边界为界,西部以东六环西侧路东侧边界为界,北部以潞城棚改D-03地块(三期)北侧边界为界。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D-03地块土地开发项目第三期征收了后屯村集体土地,面积达9.2132公顷,涉及金额8291.88万元。
本项目不涉及人员转非安置事宜。
常屯村
为了推进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D-03地块土地开发项目(三期)的顺利实施,计划征用潞城镇常屯村集体所属的土地,共计8.3105公顷。
该工程地处通州区潞城镇常屯村,其周边界限明确,东面以潞城棚改D-03地块(三期)的东界为邻,南面与京哈公路的北沿相接,西面濒临东六环西侧路的东缘,北面则与潞城棚改D-03地块(三期)的北界相连。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D-03地块土地开发项目第三期,需征收常屯村集体土地8.3105公顷,涉及金额7479.48万元。
本项目不涉及人员转非安置事宜。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
棚户区改造D-04地块
土地开发项目(三期)
潞城镇 常屯村、后屯村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后屯村
为推进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D-04地块土地开发项目(三期)的顺利实施,计划征用潞城镇后屯村集体所属土地共2.0066公顷。
该工程地处通州区潞城镇后屯村,东面以潞城棚改D-04地块(三期)的东界为限,南面以该地块(三期)的南界为界,西面以该地块(三期)的西界为邻,北面以宋庄文化区南路南界为邻。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D-03地块土地开发项目进入第三期后,征收了屯村集体土地,面积达到2.0066公顷,涉及金额总计1806.06万元。
本项目不涉及人员转非安置事宜。
常屯村
为推进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D-04地块土地开发项目(三期)的顺利实施,计划征用潞城镇常屯村集体所属的土地,面积共计8.3238公顷。
该工程地处通州区潞城镇常屯村,边界范围明确,东面以潞城棚改D-04地块(三期)的东界为限,南面以该地块(三期)的南界为限,西面以该地块(三期)的西界为限,北面以宋庄文化区南路南界为限。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D-03地块土地开发项目第三期工程需要征收常屯村集体土地8.3238公顷,涉及金额为7491.24万元。
本项目不涉及人员转非安置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