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对于拥有多套房产的业主来说,支付物业费成了一件令人头疼的事。以上海某业主为例,他名下拥有8套房产,总面积总计1000平方米,小区的物业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3.7元,那么这位业主每月需缴纳3700元,累计一年,仅物业费一项就高达4.4万元。对于收入正在减少的业主而言,这样的缴费负担无疑是相当沉重的。因此,众多业主纷纷提出疑问:那些无人居住的空置房屋,既未居住也未享用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我们是否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呢?
根据2025年物业费的新规定,未来对于空置房缴纳物业费的金额将不再采取统一的收费标准,但居民仍需缴纳物业费,即便申请减免也需满足特定条件。实际上,认为只要房屋空置就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观点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尽管业主并未居住于那闲置的房屋之中,然而正是物业所提供的安保、清洁以及绿化等各项服务,确保了小区内房产的价值得以保持并提升。设想一下,若缺失了物业的这些服务,小区将陷入一片混乱与肮脏,盗窃事件将层出不穷,业主的房产将面临既难以出租又难以出售的尴尬局面。
此外,物业公司依赖物业费用的收入来保障小区的日常运作。若空置房的所有业主均拒绝缴纳物业费,其他业主亦以各种借口拒绝支付,物业公司将长期面临无法收取物业费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物业服务的水平将显著降低。需要指出的是,若所有空置房均能免除物业费,那么囤房者的持有成本几乎为零。这种情况对于抑制投机炒房的需求极为不利。

自然,不少城市的小区物业管理对于闲置房屋实施了减免物业费用的措施。以杭州、南京等城市为例,它们规定空置房屋的物业费用只需缴纳原费用的30%至50%。至于山西晋城等三四线城市,对于空置房屋的物业费用减免幅度更是高达70%至90%。
然而,诸如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中的闲置房产,其物业管理费是不允许减免的。这主要是因为这些城市希望抑制投机性购房的需求,以防止房价出现剧烈波动。至于那些允许对空置房产减免物业管理费的城市,业主若满足以下几项要求,便能够获得物业管理费的减免:
连续六个月无人居住,我们可以通过观察水电煤气使用量是否极低来判断房屋是否处于空置状态。此外,若房屋为毛坯房或虽已装修但未配备家具家电,同样有资格申请减免物业费。业主还需向物业或社区提交空置原因说明、房屋钥匙托管证明等相关文件,履行报备程序后,方具备申请减免的资格。
需要指出的是,小区业主在以下几种特定情形下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一是当购房者所购的期房未能按时交付时;二是若业主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不满;三是若物业公司挪用了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四是若物业公司未经过正当审批程序,自行提高物业费用。而擅自上调的这部分物业费,业主也可以拒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