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11月23日电(记者郑俊田)上海将印发《关于加快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年底将基本形成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
记者从23日举行的上海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上海副市长唐志平表示,“十四五”期间,上海计划新建和募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占新建住房总量的40%以上同期供应; 到“十五”期间,到“四五”末,全市将新建和募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以上,其中约40万套(间)将供应,缓解新公民和年轻人的住房困难。

上海住建委主任姚凯表示,上海将深入研究分析租赁需求,充分挖掘供给潜力,持续推进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从“一床”“一房”到“一套房”“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唐志平表示,按照今明两年“多办快办”的总体部署,上海计划2021年至2022年新建和募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万套(间),完成总量目标的一半上述“十四五”规划。
上海房屋管理局局长王震表示,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元租赁住房以及享受政策支持的各类租赁住房中的房源将统一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
记者了解到,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不限户籍,无收入门槛。 基本准入条件是在上海合法就业、住房困难。 租赁期限方面,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且不超过3年; 合同期满后,居住者仍符合入住条件的,可以继续租赁。 除公共租赁住房外,其他经济适用住房均无最长租赁期限; 参保人在上海购房或出城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该住房将被收回并用于周转。
租金方面,公共供应项目初期定价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10%。 后续价格调整时,每年涨幅不超过5%。 住房建设、住房管理部门建立市场租金监测机制,加强对初期工程定价和价格调整的统筹指导,稳定租金价格。 从户型类型来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值得一提的是,在非住宅用地上新建、改建的经济适用租赁住房,水、电、气价格执行民用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户家庭的未成年子女也将在现场享受义务教育等基本服务。 公共服务。 (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