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2024年度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在房地产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领域的各项工作,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上海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沪人社专〔2023〕42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以及《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特此就相关事宜予以通告。
01
评审组织机构
02
申报条件及要求
03
申报程序
04
报送书面材料内容
05
申报时间、地点和费用
06
中评委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07
附件
01
评审组织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成立了工程系列房地产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简称为“评委会”。评委会的办公地点位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人才开发评价中心,亦称作“中评委办公室”,并且在该办公室之下设有各个学科组。
02
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
基本条件
遵循宪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秉持职业道德,保持高尚的职业素养和行为规范。个人信誉良好,未曾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且目前并无任何正在执行中的行政处罚。
(二)
岗位条件
在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中,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技术人员,若截至申报截止日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有权在本市申请中级职称评定: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当年度已到达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者,不接受申报。
(三)
学历、资历
申报者需满足我国《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相关要求,并拥有理工科相关专业的大专或以上学位,具体而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均有资格申请工程师职称:
1、获得博士学位后,经单位考核合格。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两年。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五年。
4、获得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七年。
对于从高技能岗位调至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应依照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四)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涵盖的是获得职称资格(亦或是满足相应聘任要求)之后的任职时长,这一时长是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来准确计算的。
1、截止时间
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截至申报当年度6月30日。
2、计算办法
在计算过程中,需注意,因专业技术岗位发生变动、处于待岗或待聘状态、长期病假、或参与全日制教育等原因(不包括产假、在职脱产进修、科研人员离职创业等情况),导致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地进行扣除。
非就业状态、担任行政或后勤等职位、全职攻读学位等,均不能算作专业技术工作背景。
(五)
论文(论著)/技术工作总结
需提交在任职期间所著与岗位职责紧密相关、学术价值较高的论文,或者技术性工作总结,亦或是工程技术领域的专著,三者任选其一,具体要求如下:
独立完成一篇与本人专业工作紧密相连、学术价值较高的专业论文,该论文字数需在3000字以上,但不超过20000字。
同时,提交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评委会将对申报者递交的核心论文进行相似度审查,一旦发现学术不端现象,将立即执行“一票否决”的处罚措施。
(2)毕业论文不能作为职称评审论文报送;
若以国外发表的文献作为主要提交的论文,必须附带相应的中文翻译版本,并且在评审过程中,以中文文本的内容作为评判标准;而对于非主要提交的国外文献,则需提供中文的摘要和简要介绍。
若论文已经对外公布,必须一并提交论文的Word文档版本,以及该杂志的封面、目录和正文彩色扫描页(需以图片形式嵌入Word文档中),并且要保证这些材料与所提交的书面资料完全一致。申报者需在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之前提交已正式发行的出版物,包括在正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这些期刊应标明国内统一刊号(CN号)和国际刊号(ISSN号)。论文录用证明、报刊文章以及电子版论文等资料,不能作为申报的依据。对于尚未发表的论文,只需上传Word格式的文档。
独立完成本人负责的科研、生产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总结报告,该报告字数需在3000字以上,但不得超过20000字。
同时,提交技术工作总结应注意以下要求:
项目可行性分析、立项审批、结题总结及技术报告等内容,均不纳入职称评定中的技术工作总结材料报送范围。
技术工作总结需详细阐述项目达到的级别,同时具体说明个人在项目中的具体职责、所具备的专业技术实力、所发挥的创新性作用及作出的贡献,以及成功攻克的技术难关。
技术总结需经单位审核并颁发由申报人独立编制的证明文件,同时,为了验证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还需提交申报人担任主要角色或主导的项目在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环节的相关资料。
本人曾参与撰写与个人专业领域紧密相关的著作,在这些作品中,我个人的贡献超过两万字。
在进行网上申报时,需注意文章文件的命名规范。具体而言,应将篇名与作者姓名用下划线连接。此外,在文章正文标题下方,还应注明作者姓名,以及是否为主审论文或副审论文。
(六)
继续教育
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以及《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的相关规定,对于申报今年本评委会的人员,我们提出以下继续教育的要求:
1、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在五年内,需累计修满90个学时,其中必修课程至少要有45个学时,且这些必修课程的学时可以用来抵扣选修课程的学时。关于各公需科目的课程设置和报名信息,请访问“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查阅《2024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2、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在五年内,需完成至少70个学时的专业科目培训。需登录“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建设交通分会平台”(网址:http://jjrc.sptce.cn/)进行“用户注册”,随后填写个人信息—挑选中级职称课程—支付相关费用—正式开始课程学习。具体费用依据所选课程的学时数而定。有关详细的操作步骤,请参考平台登录页面上的使用手册。
(七)
面试答辩

为了更全面、更公正地展现申报者的学术造诣与实际能力成果,今年我们将持续深化对申报者的面试环节,确保面试内容涵盖职称评定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要素,面试对象涵盖:
(1)破格申报的;
(2)转系列申报的;
(3)近3年内曾参加过评审而未通过的;
(4)其他需要通过答辩进一步了解情况的。
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需按时出席面试,若无正当理由缺席,则等同于自动放弃评审资格,且面试表现将成为评审过程中至关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
(八)
考核、公示
用人单位需对申报资料及履职表现进行细致审查,同时在本单位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公开展示,确保公示时间不短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任何异议,则由所属单位填写“考核意见表”,并且单位负责人需对填写内容亲自签署姓名并附上单位公章。
(九)
其他事项
事业单位的申报者需依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配置,针对岗位空缺情况展开推荐申报。申报者所在的单位需在《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的“所在单位核实意见”一栏详细记录岗位空缺信息,同时由相应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区人社局进行盖章确认,确保无误后,方可进行申报程序。
对于未能通过上一年度评审的人员,若在第二年仍需申报,则需确保当年工作成绩显著、做出显著贡献,或者个人论文需在省市级或更高级别的专业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同时不得将上一年的职称申报论文作为申报的主要论文。
中央在沪的各单位中,不属于主体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在本评委会的受理范围之内,他们应当前往各自单位所属系统的评委会进行评审。而对于那些属于非主体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才,若需要在本市进行评审,则必须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并在得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批准后,方可推荐报送。
4、若外省市设立在上海的分公司的专业技术人才满足国家及本市规定的申报要求,则必须由总公司颁发一份授权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的委托证明(具体内容请参阅附件2)。
浦东、杨浦、宝山、闵行、嘉定、松江、青浦、奉贤、崇明等区域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在本区域进行申报。
所有文件盖章必须采用传统方式,不得使用电子印章;系统内所有需要提交的附件材料,都必须以彩色扫描件的原件形式进行上传。
03
申报程序
01
进入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ggfw.rsj.sh.gov.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工程系列房地产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点击相应的学科组,利用手机上的“随申办市民云”APP完成用户注册,并填写必要的基本信息,随后按照指示上传相应的申报材料附件,同时务必确保上传的附件不含病毒。
完成申报资料的填写以及相关附件的上传工作,随后点击生成功能打印出申报表格,并在表格最后页的“个人承诺”区域签署个人姓名,然后将表格提交给所属单位的相关部门。单位需对申报者提交的《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中的信息、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进行详尽核实,同时,在申报表“所在单位核实意见”一栏中,需对申报者的工作经历、业绩、论文发表、科研项目参与、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岗位空缺等情况作出具体、明确的核实评价(不得仅以“情况属实”等笼统表述),并由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将申报表最后一页的纸质版扫描件上传到系统中的“单位意见”区域,随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初次申报的提交操作。请注意,评审过程将依据网上提交的资料进行,务必确保提交内容的准确性。评审结束后,评委办公室将通过网络将初审结果反馈给申报者。
02
提交申报文件后,一旦网上材料通过初步审核,中评委办公室将统一分配受理编号。申报者需按照评审标准,将书面材料双面打印并整理妥当,提交至所属单位。同时,各单位需重视对申报材料的核实和公示工作。申报者可依照“自主挑选、方便受理”的原则,自行前往最近的受理点递交相关书面文件,亦或由其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收集本单位的申报者所有书面文件,然后统一前往最近的受理点递交,若单位集体递交,则必须填写申报者汇总表(详情请见附件3)。一旦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申报、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中评委办公室将剥夺申报者的申报资格,同时将申报者及其所属单位列入职称申报的失信黑名单,并对相关个人和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04
报送书面材料内容
在网上完成缴费操作后,请于职称评审系统的“评审进程查看”页面进行截图,确保截图内容中“受理号:XXXX,缴费成功(申报成功)”信息清晰可见,随后将截图打印出来并一同提交。
(二)《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右上角注明受理号)。
《综合报告》仅有一份。在报告中,需详细描述我在项目中所克服的关键技术难题。具体包括:自从事相关专业技术以来,我主要参与了哪些技术和管理工作,以及我在这些工作中的角色;参与过哪些科研项目,我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获得的奖励;在业务工作中,我解决了哪些实际问题,以及所取得的效果。“所在单位核实意见”这一栏目的填写规范与《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中的要求保持相同。
身份证件、居住证明或社保资料(非上海户籍人士需提供)、相应学历证明(从高中及以上学历起)/学位证书、项目相关附件、继续教育课时证明,以及在网上申报过程中自行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专利证书、荣誉证明、职业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将当场予以退还。
《论文》需单独提交一份。对于已发表的论文,必须一并出示期刊的原始版本,工作人员在核对无误后,将原件现场返还。
(六)所有报送书面材料需按目录进行装订(详见附件4)。
05
申报时间、地点和费用
(一)
网上申报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5月31日为申报截止日期,该日期标志着申报者需完成内容填写并首次提交材料。此日期不包含评委办公室在提交后要求进行修改的二次提交。申报者务必在截止日期之前完成首次申报的提交,否则将丧失参与今年评审的资格。
(二)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请申报人按时前往以下各受理点提交书面材料。
1、黄浦区复兴中路1号(申能国际大厦)11楼
接受申请的时间定于2024年9月18日至9月27日,具体为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以及下午14点至16点30分,但请注意,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申请。
2、市、区人才服务中心职称书面材料申报受理点(详见附件5)
接受申请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到9月27日,具体为每天的上午9点至11点30分,以及下午的13点30分至16点30分,但请注意,此时间段不包括周末以及法定节假日。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受理中心(仅限物业技术及房屋修缮改造两个学科组)
位于长宁区荣华东道96号的建筑,其二楼设有办公场所,若需联系,请拨打64376800电话。
接受申请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到9月27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至16点,但请注意,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申请。
4、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受理点(仅限房地产技术管理学科组)
位于长宁区江苏路480弄68号的地址,联系方式为52383603。
接受申请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到9月27日,上午的工作时间为9点至11点30分,下午的工作时间为14点至16点,但请注意,周末以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申请。
(三)
评审费用
评审对象需支付800元评审费用,此费用须通过网上方式进行缴纳;若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所缴纳的费用将不予返还。
06
中评委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中评委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陶老师。
联系电话:54246237、63270374。
本通知及所附文件,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s://rsj.sh.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下的职称专家中级技术职务评审通知区域下载获取,相关解释事宜由中评委办公室承担。申报者请关注“上海住建人才”微信公众号,以便实时获取相关通知信息。
评委会未曾授权任何机构、团体或个人开展职称代理或咨询服务。
07
附件
1、综合报告
2、委托书
3、申报人员汇总表(单位用)
4、报送书面材料目录
5、市、区人才服务中心职称书面材料申报受理点
6、市住建委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网上申报指南
下载附件,请扫二维码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工程系列房地产技术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