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通知 5 月 1 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房屋增值税咋收?

2025-06-16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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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财经《环球财经连线》)财政部于昨日发布了一则通知,宣布自5月1日起,将全面推广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试点政策。针对公众关注的房屋买卖环节中增值税的征收方式,财政部在同一天也提供了明确的答复:税率定为5%。

发布的政策文件对一线及非一线城市实施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在诸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形:若个人购置的住房未满两年,需按5%的税率全额支付增值税;若购买的是已满两年的非普通住宅,则需缴纳基于买卖价格差额的增值税;而若购买的是已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则可享受增值税的豁免。

在其他城市,增值税的征收标准相对更为宽泛。对于个人购买未满两年的住宅,仍需依照5%的税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而若购买时间超过两年,不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均可享受增值税的免征优惠。按照这样的规定,二手房交易实际上是将原有的营业税政策直接转换为增值税,税收负担基本保持稳定。

张斌,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室主任,指出:“以前,个人在特定情况下进行二手房交易时,需缴纳营业税。目前,大多数城市的规定是,若在两年内购入并在两年后转手,则需缴纳营业税。这一政策在增值税实施后并未改变,即原本无需缴纳营业税的,现在同样无需缴纳增值税。”

此外,该文件明确指出,在处理家庭财产分配等事宜时,可以享受增值税的豁免。这一优惠涵盖的情形有: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无偿赠与给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以及法律规定的继承和遗嘱指定的继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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